2017长春新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(48人)

推荐:吉林社区考试信息网2017-06-06 09:09:24 | 长春高新人才

2017各类公考招聘信息汇总(每日更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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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,建设体制先进、产城融合、宜居宜业的一流新区,根据工作需要,长春新区及所属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
一、招聘计划及范围

本次长春新区管委会及所属开发区管委会共招聘工作人员48人(高新区拟招聘8人,新区及其他开发区分别拟招聘10人),其中劳务派遣人员46人,事业身份2人(高新区管委会副处级领导干部1人,北湖科技开发区管委会副处级领导干部1人)。招聘范围为国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。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《附件1》、《附件2》。

二、报名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。

3.遵守纪律、品行端正。

4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5.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,40周岁以下(1977年6月7日至1999年6月7日期间出生),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《附件1》、《附件2》。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17年6月7日为准。

(二)岗位条件

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,且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、学位、专业、工作经历、任职条件等条件,详见《附件1》。
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
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、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
2.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;

3.现役军人;

4.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
(四)回避情形

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,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。

三、报名与资格审查

责任编辑(姚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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