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,平均增幅10.7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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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广网北京10月26日消息(记者何源)据中国之声《央广新闻》报道,记者从人社部了解到,截至今年9月底,全国共有辽宁、江苏、重庆、上海等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,平均增幅10.7%。与去年同期的24个地区上调最低工资相比,今年上调最低工资的地区明显减少。

 

  截至目前,今年已有包括河北、江苏、上海、北京等9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。调整后,海南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、重庆1500元、江苏1770元、北京1890元。上海以219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,名列全国首位;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,为21元。

 

  2015年上半年,全国共有13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,平均增幅为13.5%。与去年同期相比,今年这两个数字均有所下降,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呈现出稳慎的特点。

 

  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在7月初曾表示,考虑到人工成本上升对中国企业竞争优势的影响,在工资政策上可以适当做调整:“相对于过去,由于人工成本上升,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不像过去那么明显。从工资的角度来考虑,确实有一个怎么去引导问题,在工资的政策上,应该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、提高的幅度,合理把握,继续保持竞争优势。”

 

 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表示,最低工资标准,主要还是约束低收入者工资增长的制度。应避免拿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,评价整个社会工资的增长情况:“最低工资各地制定,主要考虑和经济增长速度相挂钩。工薪劳动者工资变化,最大依据应是劳动供求关系的变化。现在要用好最低工资的制度,让它更多回归成为约束低收入者工资增长的制度。”

原文标题:9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10.7%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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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(姚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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